那我们有没有合适的方法去解决呢?如果把生产和品管合并为一个部门,由同一个人部门经理去负责或者说生产经理既负责生产又负责品管,是否可以避免这样的矛盾产生?有什么利又有什么弊?
其实我一直赞同“生产经理既负责生产又负责品管”的管理模式,那这样的话,可能就没有那么多的矛盾,出现不合格产品的时候,就不会出现扯皮、互相埋怨、推脱责任的事情。因为本身生产经理的职责就是需要保证产品质量。其实换过来想想,对于一个遵纪守法的生产性企业,很重要的、直接产生利润的两个部门就是销售和产生(靠财务偷税漏税的公司不算),而财务、采购、人力和品管都是为这两个部门服务的,品管就是协助生产经理控制产品质量的!
那么,关于生产部和品质部合并这一设想,你怎么看?
文章转自:IATF16949服务平台
正文完